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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VTCMS 综合新闻 更新于 2 阅读 约 757 字 · 阅读 2 分钟 来源:新浪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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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公告编号:2026-02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持有公司股份348,214,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5%。

● 本次质押和解除质押后,中山欧普、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峰岳”)、南通嵩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嵩岳”)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24,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9.94%。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山欧普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与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被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中山欧普所持公司股份后续如有质押计划,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山欧普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秀慧女士、王耀海先生、上海峰岳、南通嵩岳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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